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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生物系教研室工作条例
发布时间:2016-06-02 11:58:44      浏览量:

教研室工作条例

教研室是按专业或课程设置的基层教学科研组织,它担负着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实施、师资培养、教材建设、教学研究与应用技术开发等重要任务。充分发挥教研室的作用,对加强教学管理,开展教学研究,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有着重要的意义。为了更好地发挥教研室的作用,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条例。
一、教研室的任务
1. 组织实施各项教学任务
2. 开展教学研究,推进教学改革,加强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
3. 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科技服务活动,活跃学术气氛;
4. 加强实验室以及实践性教学基地的建设;
5. 承担师资培养任务,加强教师与实验技术人员队伍建设。
二、教研室的组织领导
1. 教研室按课程性质相近和便于科学管理的原则,分属各系、部领导。
2. 教研室主任在系(部)主任领导下,全面负责教研室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可设副主任1人,协助主任工作。
3. 教研室以下可按课程或年级分设若干教学小组,由有经验的教师担任教学组长,在教研室主任领导下,负责某一门或性质相近的几门课程的教学组织工作。
三、教研室的职责范围
(一)教学工作
1. 专业教研室应根据学院和系(部)对教学计划的指导性意见,按教学改革的要求,认真讨论修订本专业的教学计划,并在院、系(部)审定批准后精心组织实施。
2. 根据教学计划规定的学时数,编制本教研室所开课程的教学大纲,以及本教研室向本系和全院开设的选修课教学大纲。
3. 加强教材建设,确定本教研室所开课程的教材选用计划,自编教材计划,教学参考资料的选用或编写计划。
4. 组织教师编制每学期授课计划,安排备课、讲授、实验课、课堂讨论、答疑、实习、考试考查、课程设计、毕业综合实践等各个教学环节的工作分配,督促检查教师按质按量完成教学任务。
5. 按照学院制订的课程建设规划和课程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加强课程的规范化建设,首先要重点抓好面广量大的公共课、基础课及专业主干课程的建设。对于所开设的每一门课程,均应制订“课程教学大纲”,并认真执行,检查落实。
6. 开展教学研究活动,学习教育理论,组织观摩教学,提倡相互听课,交流教学经验,检查教学质量等。
7. 加强教学文件和教学资料的建设和管理,组织编写实验指导书、课程设计和毕业综合实践指导书、习题集、实习大纲,以及挂图、教学模型、电教软件和CAI软件的制作,分批建立试卷库或试题库。
(二)科学研究
1. 根据院、系(部)科学研究规划,结合自身学科特点,加强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联系,确定科研方向,选择科研课题,经院、系(部)审批立项后,制订本室科研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检查进度,验收成果。
2. 为进一步浓郁学院学术氛围,教研室应组织和鼓励教师撰写学术论文和著作,积极参与校内外学术交流活动,活跃学术空气。
(三)师资培养
1. 根据院、系(部)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的总要求,结合本室实际情况,制订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培训规划,努力建设一支年龄结构、职称结构、知识结构都比较合理的高质量师资队伍,规划要落实到人,做到四定:定方向、定任务、定要求、定措施。
2. 根据院、系(部)的总安排.组织好教师的政治理论学习,形势政策学习,教育理论学习,加强师德教育。
3. 每个学期应对教师的进修提高作出具体安排,教师进修提高应贯彻三个为主的原则:以在职进修为主,以自学为主,以在教学和科研实践中提高为主。同时根据需要和可能,安排部分教师脱产进修,出国进修、参加社会实践锻炼、参加讲学及学术活动等。
4. 对青年教师和新开课教师,要指定有经验的老教师传、帮、带,开展“青蓝工程”活动,并切实把好教学质量关。
5. 定期对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进行工作考核,做好工作量的核算以及教学质量信息反馈和评定工作,为教师的定职晋级提供依据。
(四)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
1. 根据课程建设的规划和要求,提出本室所属实验室的建设规划和年度仪器设备购置计划,报院、系(部)审批后付诸实施,同时要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原则,因陋就简,挖掘潜力,提倡自行研制、加工实验仪器设备,以满足教学和科研需要。
2. 按照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规定的实验内容与要求开出实验,不断改进实验教学,提高实验课质量。
3. 有条件的实验室应逐步开出选修实验课,并努力做到面向全院、面向社会开展对外服务。
4. 加强实验室内部管理,建立严格的规章制度,做好仪器设备的保管与维护,不断提高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使用率。
四、教研室在教风建设中的作用
1. 教研室是教风建设最直接,最经常、最重要的基层单位。教研室应在下列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2. 培养教师热爱教育、献身教育事业的敬业精神;
3. 引导教师以高尚的思想品德、端庄的仪表风范影响学生,对学生既严格又爱护,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4. 树立教师认真教学,一丝不苟,对教学质量高度负责的态度;
5. 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明纪律,培养认真踏实的工作作风;
6. 营造教师之间良好的人际关系,集体的团结协作关系,老中青年之间互敬互爱的和谐关系;
7. 大力提倡科学的治学方法,严谨的学术态度,锲而不舍的钻研精神和勇于进取的创新精神。
8. 教研室应在教师群体长期的共同工作和生活中,逐渐形成教研室良好氛围,并通过每个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一言一行,言传身教,潜移默化,感染学生,并促进形成好的学风。
五、教研室的规章制度
为保证教研室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有效地完成各项任务,应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
1. 会议制度:每周一次全室例会,时间2~3小时,政治学习与教研活动可交替进行;每周或隔周一次室务会议,讨论处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 集体备课制度:数名教师教同进度的一门课时,应有集体备课制度;不同进度的同一门课程,也应加强集体研究和交流,公共课和基础课教研室尤应重视这一制度。
3. 听课制度:教研室正副主任及教学组长应定期深入课堂听课,并组织教师互相听课交流。
4. 试讲制度:对于新开课教师,要建立试讲制度,安排老教师审阅备课讲稿,并组织有关教师听其试讲。试讲合格的才能安排部分章节内容面向学生讲课,在部分章节讲课中,应安排老教师随堂听课并予指导。待部分章节得到老教师和学生的认可后,才能正式安排开课。
5. 检查考核制度:除平时日常检查外,每学期期中进行一次全面教学检查。每学期结束时,对教师进行一次全面考核,核算教师工作量,并表彰教学质量好或科研工作有成绩者。
6. 工作计划和总结汇报制度: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内提交本室的学期工作计划;每学期结束时,应作出本学期工作总结,并向系(部)作出书面汇报。
六、本工作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〇一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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