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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16-17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20 17:04:26      浏览量:

各贷款学生:
为做好我系16-17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根据相关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贷款申请受理时间
8月1日至9月12日。
三、贷款额度
贷款最高不超过8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超出学费和住宿费的部分可用于生活费。
四、贷款申请受理工作流程
1、贷款网上申请
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网站:https://sls.cdb.com.cn,做好在线注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约定与承诺书》签订、申请信息录入、贷款申请表的打印等工作,续贷学生需同时提交“续贷声明”,未填写“续贷声明”或相关内容,未审核通过的学生无法申请贷款。具体操作办法请参照《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2016版)》。网上申请时间截止到9月12日。
2贷款受理申请。通过审核的贷款学生到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申请受理工作。
3贷款学生账户开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金拨付采用“支付宝”方式办理。各县(市、区)在为贷款学生生成合同时,系统将自动生成“支付宝”账户,用于生源地贷款发放和本息回收。(贷款成功后,学生可通过在线服务系统关注支付宝使用办法或通过登录支付宝网站了解相关操作。贷款学生办理贷款过程中遇有相关问题可拨打“支付宝”客服电话95188。)
4、贷款学生报到注册及回执录入。新学期开学后,贷款学生持《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报到注册,并办理相关入学手续。各系在学生报到注册后收齐贷款学生的《贷款受理证明》,并于开学时前将贷款受理证明交到系团总支办公室,以便做好电子合同回执单的录入工作。
5、《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2016版)》和通知内容请登录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化学与生物系网站https://hsx.lcudcc.edu.cn/,进入团学工作-学生资助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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