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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化学与生物系自强之星评选活动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6 21:19:02      浏览量:

2021年度化学与生物系自强之星评选活动通知

根据学院《聊城大学东昌学院2021年度自强之星评选通知》,化生系现开展聊城大学东昌学院自强之星评选活动。

一、活动目的

1、通过本次评选,增强困难学生努力奋斗的信心和勇气,培养家庭、社会责任感,展现当代大学生的青春风采,为当代大学生树立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进一步服务大学生成长成才。

2、为更多的学生提供属于自己的舞台,创造展现自我的机会。在展示自我的过程中,让更多的人了解他们的人生经历,从而相互勉励,共同进步。

二、评选条件

1.化生系2021-2022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学习成绩良好,遵纪守法,无迟到、早退、挂科现象。

3.怀揣梦想,砥砺奋进,勇于克服困难,战胜挫折,在学习学业、生活或者学术创新、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等方面,表现出非同一般的顽强毅力,自立自强,拼搏进取,有较为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4.积极参加学校的各种社团活动以及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向上,生活节俭朴素。

三、推荐名额 化生系推荐“自强之星”候选人3名

四、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学生本人于3月18日前填写《聊城大学东昌学院自强之星申请审批表》和个人事迹材料向辅导员提交申请。

个人事迹材料要求:字数在1000-1500字,主题明确、层次分明、内容详实,能充分展现自立自强的奋斗历程和成长历程,并以第三人称表述。题目使用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正文使用仿宋_GB2312三号,行间距27磅。

2.系评审小组评选:经化生系评审小组评选3名候选人、公示2个工作日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院评审:经学生处评审小组评审,于3月31日前确定10名聊城大学东昌学院自强之星和10名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并予以公示。

五、评选要求

个人申请材料务必实事求是,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所有评奖评优资格。

化学与生物系团总支

编辑|李欣怡 校对|张德浩 责编|段亚莉 编审|陈桂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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