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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学生实验守则
发布时间:2023-02-28 12:37:41      浏览量:

一、学生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到实验室上实验课,不得迟到、早 退、缺席。 因故不能参加必须课前请假,并在规定时间内补做。

二、进入实验室后应保持安静,不得喧哗和打闹,不准抽烟、吃 零食,不准随地吐痰、乱抛纸屑杂物,保持清洁卫生。

三、实验前要认真做好预习,明确实验目的、步骤、方法,初步 了解实验所用仪器的性能及操作方法。

四、实验准备就绪后,须经指导教师检查无误后,方可进行实验。 实验时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如实记录 实验数据,认真完成实验报告,不得抄袭他人实验结果。

五、爱护仪器设备,节约使用材料,未经许可不得动用与本实验 无关的仪器设备及其它物品,不准将实验室物品带出室外。

六、实验时要切实注意安全,设施、设备出现故障和问题时,应 及时向指导教师报告。若发生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待查明原因、 排除故障后再进行实验。

七、凡损坏仪器设备、器皿、工具者,应实事求是地向指导教师 说明情况,填写 “报损单”,按有关规定听候处理。

八、实验完毕,填写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必须将使用的仪器、工 具、试剂等排列整齐,恢复原位,并清扫场地,关好水、电、窗,经 指导教师检查验收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九、凡违反实验室规则及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和认识程度按 规章制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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