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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生系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12 19:22:07      浏览量:

化生系关于做好2020-2021学国家助学金评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学生处《关于做好2020年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系实际,为切实做好2020-2021学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

二、资助标准及评选条件学生手册2020版

见《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东昌院发[2018]22等文件。

三、评选范围、名额及分配比例

1.评选范围及发放金额:

国家助学金评选范围是具有东昌学院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2020级)。

国家助学金:具有东昌学院正式学籍的2017、201820192020级在校学生,需经20209月我系困难认定,分三个档次,分别为4400元、3300元和2200元,分10个月发放。

2.说明: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中的一项;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获得省政府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获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

3.评选名额:

班级

三档

二档

一档

20化学(1)

1

1

3

20化学(2

1

1

3

20生物

4

1

0

20食品

1

2

1

19专升本

1

1

3

17化学

2

0

1

17应化

1

1

1

17生物

2

0

1

17食品

1

1

1

18化学

2

1

2

18应化、20专升本应化

2

1

2

18生物

2

1

2

18食品、20专升本食品

0

4

1

19化学

4

0

0

19应化

1

2

3

19生工

2

0

1

19食品

0

2

1

四、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1.班级评定阶段(119-11月10日

国家助学金依据20209月认定的困难学生名单中评定评定名单在本班级至少公示1个工作日。请各班于10日下午4:00前将《化生系19-20学年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定一览表只填报助学金电子版发送到794718616@.com

2.团总支审核阶段(1111日)

3.公示阶段:1112-1114

4.上报审批:1115

五、录入系统(团总支安排)

六、材料报送要求

1.《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审批表一律按照样表填写,除签名和时间外其他内容打印。评审工作记录表等表格可按照样表填写。

2.《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备案表》按照样表填写。

七、相关要求和说明

1.各班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程序,组织开展申请和评审。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问题,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各班要讲究工作方法,在评选过程中,要保护生活困难学生的隐私和自尊心,切实把好事做好。

3.严禁不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评选,否则取消相关学生评选推荐资格

4.请各班严格按照时间安排进行评定,不得延误。



化生系团总支

202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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